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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众检测科技有限公司

公示公告

为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、科学性和诚信度,四川为众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依据CNAS-CL01:2018、CMA通用要求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(2025版),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:

一、公正性与独立性

1.独立运作:作为独立法人机构,严格遵循“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”原则,坚决抵制商业、财务及行政等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的内外部压力,确保数据真实、准确。

2.利益回避:不参与与检测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(如产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等),不以权谋私,不参与任何有损公正性的竞争性项目。

3.全员保密:对客户的技术资料、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,绝不泄露或用于牟利,维护客户所有权与合法权益。

二、技术规范与数据质量

1.食品检测:严格遵守《食品安全法》及相关标准,确保检验过程规范、数据真实,对出具的报告承担法律责任,杜绝虚假报告。

2.环境监测:依据2025版生态环保补充要求,建立防造假机制,确保监测仪器防篡改、数据可追溯,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全流程留痕,保障监测数据原始性与真实性。

3.方法科学: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开展检测,确保结果可复现、可追溯,持续维护设备量值溯源有效性,保障硬件支撑能力。

三、服务效率与客户权益

1.时效承诺:我公司承诺严格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义务,检测服务的周期、进度及报告出具时间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。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可能影响合同进度时,将及时与客户沟通协商解决方案。

2.客户至上:设立投诉渠道,对客户申诉在约定时间内给予明确答复;坚持“以客户为中心”,提供同等优质服务,不推诿、不拖延。

3.持续改进:定期评审管理体系,识别风险并改进,通过数据分析提升服务质量,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。

四、责任声明

我公司自愿接受市场监管、行业主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。如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损失,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。

特此承诺!

四川为众检测科技有限公司

总经理:陈俊

日期:2025年11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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